近期连州持续高温少雨,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,擅自野外用火时不经意的行为就可能酿成一场大祸。2月6日,连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连破失火案2起,刑拘2人。
当天,连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先后接到了群众报警,分别在连州星子镇“浦冲”山林和大路边镇“小菇冲”山林发生了森林火灾。其中一起是农妇邓某凤烧杂草引发的火灾,过火总面积为146.16亩;另一起是村民唐某雨乱扔烟头引起的火灾,过火总面积达170.19亩。两起森林失火案均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目前,犯罪嫌疑人邓某凤、唐某雨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。
连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警队队长 谢卫新
连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警队队长 谢卫新:我大队有重点、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,从严从重从速侦破3宗失火案。森林火灾对人民财产安全、生态安全存在极大威胁,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,失火疏忽一时,追悔一生。
勿以恶小而为之,随手丢弃的一个烟头就可能会引发山火,因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防火意识。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!
连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警队队长 谢卫新
连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警队队长 谢卫新:针对森林火灾案件,我大队将加大打击力度,严厉打击擅自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犯罪行为,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绝不姑息。
连州市融媒体中心
记者 刘正杰
实习记者 胡佩英